关于印发《金年会金字招牌支持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金年会金字招牌支持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试行办法》及其修订条款印发给你们,请参考以下附件,认真贯彻执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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