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式:
登录微信公众号“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在“就业派遣”及“就业创业信息”两个版块分别进行填写。
“就业派遣”模块:2020年6月1日17:00前按照系统默认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字段提交即可,切勿修改;
“就业创业信息”版块:如已有就业单位,将已有的就业单位的信息字段填报入系统,并提交《就业证明》。
特别注意:
1、派遣信息中“生源地”的概念是指高考时户口所在地,派遣回生源地只需生源地所属地区无误,系统会自动生成所属主管单位,提交即可;
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
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回生源地派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
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可通过“调整改派”模块办理调整改派,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移等手续。
例如:非广州户口毕业生,在广州灵活就业,但公司无法解决其档案和户口问题,可通过申请广州的接收函,解决档案户口关系的问题。
操作方式:
1、提前在工作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接收函;
2、毕业生在获得有效的接收函后,请2020年6月7日17:00前登录微信公众号“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将接收函和就业协议书两份材料同时上传至“就业派遣”模块,并和用人单位再次确认“主管单位”(即报到证抬头)和“具体派遣单位”(即报到证备注)的填报要求,提交确认。
特别注意:
目前网络很多非法中介,请勿随意通过其他非法途径办理档案户口业务,防止上当受骗。
在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就业(例如省直单位、国有企业等,可以参照《办理就业手续具有人事权单位名单》http://www.dwz.cn/G7b0M),档案直接派遣到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
毕业生在获得“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有效的接收函后,请2020年6月7日17:00前将接收函和就业协议书两份材料(个别单位是直接在三方协议上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同时上传至“就业派遣”模块,并和用人单位再次确认“主管单位”(即报到证抬头)和“具体派遣单位”(即报到证备注)的填报要求,提交确认。
操作方式:
登录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在“就业派遣”及“就业创业信息”两个版块分别进行填写;同时,需要在“就业创业信息”版块清晰上传录取证明(如录取通知书、调档函或官网拟录取名单等证明材料均可),录取证明作为升学学生就业信息来源依据,十分重要。
“就业派遣”模块:请2020年6月7日17:00前“派遣性质”选择“境内升学”,“升学高校名称”请写读研高校全称(如中山大学),档案去向根据要求填写,一般是到升学学校的学生档案管理部门。
“就业创业信息”模块:毕业去向选择“境内升学”,单位类型选择“升学”,升学院校名称请写高校全称,院校联系人可填写升学高校的研究生招生办。
特别注意:
境内升学不会开具报到证。
操作方式:
申请出国出境读书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可有两种选择:一是档案户口回生源地:二是档案户口办理挂靠人才服务中心。
(一)出国出境,户口档案回生源地。
大体流程同“情况一”。
登录微信公众号“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在“就业派遣”及”就业创业信息”两个版块分别进行填写。
“就业派遣”模块:按照系统默认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字段提交即可,切勿修改;
“就业创业信息”版块:毕业去向选择“出国、出境”,单位类型选择“出国、出境就业或深造”,境外单位名称请填写境外高校的中文名称,联系人和电话请填写父或母的姓名和电话。附件必须清晰上传境外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广外南国境外升学登记表》。
(二)出国出境,户口档案挂靠人才市场。
大体流程同“情况二”。
不同之处:
①当就业协议书回传学校审核通过后,就业协议书上信息会自动同步至“就业创业信息”版块,此时毕业生需登录“就业创业信息”版块,将原有挂靠人才市场的单位信息修改就业信息为出国高校信息,并同时上传境外高校offer和《广外南国境外升学登记表》。
②若毕业生收到多所境外高校offer,请按照目前规划选择最可能前往高校的offer上传即可。
结业生是指由于学分不够,2020年6月份暂时无法正常拿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结业生暂不开具报到证。
操作方式:
1.登录微信公众号“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在“就业创业信息”版块:如已有就业单位,将已有的就业单位的信息字段填报入系统,并提交《就业证明》。
2. 在取得毕业资格后,两年内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就业派遣”模块申请派遣,获得报到证。
获取报到证需提供材料:①毕业证书;②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自行登录www.chsi.com.cn/免费办理);③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按照政策派遣回生源地,档案、党(团)组织关系随迁生源地。已落实就业去向但仍在办理相关手续(如签约流程未完成、体检、政审等)的毕业生,为简化学生办事流程,可申请“暂不派遣”,档案在学校保留最长两年时间,待就业接收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申请派遣。
可申请”暂不派遣“对象主要包括:
1.单位已承诺录用,签约流程未完成的同学(包括等待体检、政审等);
2.工作地人才市场的接收函正在办理中,预计无法在2020年6月7日前办理完毕的同学;
3.已通过境内高校研究生笔试且有需要(等待复试)的同学。
操作方式:
申请时间:2020年5月30日—6月3日,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第一步:在本通知附件下载《广外南国毕业生暂不派遣申请表》填写;各学院辅导员在6月4日上午10:00前以专业为单位,学生申请表文件命名方式:学号+姓名,汇总发送到招就处。
第二步:有灵活单位毕业去向毕业生,还需同步于6月7日17:00前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就业创业信息”模块,附件清晰上传《就业证明》。毕业去向请选择:“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或“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其他内容按实际情况填写。
特别注意:
1、申请暂不派遣暂不签发报到证,学校暂时保管学生档案,户口办理手续具体要求以保卫处要求为准
2、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谨慎申请“暂不派遣”,建议按“情况一”办理派遣回生源地,生源地免费保管档案,毕业两年内享受择业期政策,可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且便于申请办理生源地相关政府部门的就业扶持及补贴政策;
3、申请暂不派遣暂的毕业生如需进行派遣,需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就业派遣”模块提出申请,审批后生成电子报到证,档案则在生成报到证后随下一届毕业生统一寄送,户口由毕业生前往保卫处自行办理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