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学校现启动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物联网工程
二、评估指标
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按照《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要求组织,评审指标体系、专业简况表等材料请详见附件2至8。
三、工作安排
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节点 |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备注 |
2022年9月中上旬 | 准备阶段 | 学习、研究省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相关文件;学习借鉴已评专业评建经验 | 2022年9月21日前提交工作联络员和文档建设秘书名单(附件5) | |
2022年9月中旬-10月中下旬 | 材料准备阶段 | 教务处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填报相关数据 | 1.2022年10月10日前,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简况表相关数据 2.2022年10月15日前,教务处将职能部门数据发送至专业 | 教务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提交。 |
填写《专业简况表》(附件3),并按《佐证材料目录》(附件4)要求做好支撑材料文档建设 | 1.2022年10月21日提交《专业简况表》(电子版) 2.支撑材料可为纸质文档,也可为电子文档 | 简况表中标红的地方由职能部门提供数据。简况表需根据填表说明实事求是地填报。 | ||
2022年10月下旬-11月下旬 | 材料完善阶段 | 评建办审核《专业简况表》 | 2022年10月底,评建办就《专业简况表》反馈意见 | |
评建办协同校办档案专员就专业支撑材料文档建设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 2022年11月中旬,评建办反馈支撑材料文档建设检查情况 | |||
专业修改完善《专业简况表》和支撑材料文档材料 | 2022年11月底提交修改后的《专业简况表》和支撑材料文档材料(电子版) | |||
2022年12月 | 专家评审阶段 | 校内外专家预评估 | 12月上旬完成预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
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材料 |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查漏补缺、提高材料质量 | |||
校外专家正式评估 | 1.12月下旬学校组织正式评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2022年12月底提交定稿的《专业简况表》、评分表等(纸质版一式一份) | |||
2023年3-4月 | 审核上报阶段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 专业负责人在学位委会议上进行汇报 | |
广外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 具体安排由广外另行通知 | |||
申报材料公示 | 通过审核的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材料在学校网站和广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上报省学位办 | 教务处于4月底前将专业申报材料报省学位办备案 |
请学院高度重视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加强领导,提前谋划,精心组织。
联系人:李捷、郑晶,联系电话:22245610,邮箱:gwngjwc5610@163.com。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主页中查阅、下载。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rar
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
3.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及范本
4.金年会金字招牌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支撑材料目录、支撑材料档案盒背脊(用于档案盒侧面)
5.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联络员、文档建设秘书名单
6.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专家计分表
7.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专家意见表
8.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