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车秋怡发布时间:2022-04-06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202033号)、《金年会金字招牌职称评审及管理办法》(报批稿)、《金年会金字招牌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业绩条件》(报批稿)、《金年会金字招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业绩条件》(报批稿)、《金年会金字招牌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业绩条件》(报批稿)、《金年会金字招牌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资格业绩条件》(报批稿)等文件精神,我校启动2022年职称评审前期申报工作。现就做好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实验技术和图书资料系列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教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在我校的工作年限),根据所在岗位性质,凡符合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均可申报。(退休返聘的教师不再参加职称评审)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2411日前;

方式:申请人填写《2022年度职称申报报名表》(表格附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办公室;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以“单位+职称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cbczhicheng@sohu.com。纸质版交单位负责人查看后盖单位公章,交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0室)。

QQ群:各申报人加入学校职称QQ604358786,该群实行实名审核制,申请时备注“单位+姓名”。(申报人加群后请务必注意查看群消息。

缴费:依据《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文的规定,收费标准按人计算,高级920元,中级450元,初级280元。

三、申报材料审核流程

(一)材料初审

申报人提交材料至各单位,材料包括:

1.《职称推荐表》(A3打印一式1份)

2.《职称评审表》(A4正反打印一式一份)

注:以上表均需个人注册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在线填写后打印出来。

3.《业绩成果材料》(纸质版1册,将教学、科研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副高以上的需要硬皮装订)

4.《2篇论文(著)代表作》(纸质版、PDF版各一份,做匿名处理,仅申报高级职称者提交)

注:2篇代表作必须是非会议论文。

5.《证书、证明材料》(纸质版、PDF版各一份)

6.其他相关材料

各学院协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材料初审工作。党委组织部负责师德师风的审核;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及相关业绩的审核;科研处负责科研相关业绩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辅导员经历的审核;其他各有关部门负责申报人填写的属于本部门工作内容的审核。各部门经办人员须据实审核,就核实的内容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谁审核谁签字)

(二)材料复审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按规定要求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复核。其中,《职称推荐表》和《职称评审表》的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为411日。其他《业绩成果材料》、《2篇论文(著)代表作》、《证书、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19日。

四、申报评审条件

(一)在我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条件,执行《金年会金字招牌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业绩条件》(报批稿);专职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包括专职辅导员、二级学院党组织分管学生工作的、团组织等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条件,执行《金年会金字招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业绩条件》(报批稿);专职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维修与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条件,执行《金年会金字招牌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资格业绩条件》(报批稿);从事图书资料专业的中外文书刊采编、借阅、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金年会金字招牌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资格业绩条件》(报批稿)。

(二)申报人提供的工作经历(能力)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都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至202112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资格条件,执行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

(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202033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含)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不得用原岗位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申报现岗位职称。

五、其他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申报系列及专业。申报人员要正确选择相应的专业(学科),为规范申报专业(学科),申报人员填写的申报职称专业(学科)应按照人社厅职称管理系统的选项进行选择。申请专业填写到二级学科,医学、艺术学、语言学等可填写到三级学科。

(二)关于教师资格问题。申报评审(认定)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的,必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已申请但当年还未获得批准的申报人员,可先提交申报材料,由学校人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如申报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在当年各评委会学科组评审前获得通过(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查询结果为准),可作为有效资格对待,否则申报材料不予送审。

(三)关于代表作送审要求。高级职称申报人须在提交的论文中,确定两篇论文(或论著)作为代表作,集合成一个PDF文件,以“工作单位+姓名”为文件名另行发送至指定邮箱(进群后会通知高级职称申报者),代表作扫描件要包含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刊号和代表作正文等完整信息。

(四)其他相关问题按照最新文件、通知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条件和标准,开展教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二)申报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相关内容,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三)学校安排专人接受申报人的咨询,并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各职能部门咨询联系人对审核材料要签字盖章。本通知中涉及到的文件请查收随通知附件。


联系人:

教务处戴中元老师,联系电话22245811

科研处许 军老师,联系电话22245525

人事处胡菲菲老师,联系电话22245020



附件:

1.2022年度职称申报报名表

2.职称评审系列文件(报批稿)

3.通知中所涉及其他职称文件

附件.rar



教师发展中心

202246


XML 地图